关于2017年新增及调整部分收费标准的公告


    尊敬的华夏银行信用卡持卡人:
      感谢您对华夏信用卡的一贯支持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6〕111号)相关规定,自2017年1月1日起针对部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如下:
      2017年1月1日起取消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中的超限费、滞纳金、轻松周转服务费及优惠服务项目中的超限费。具体取消收费及优惠服务项目如下:


    3.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
    3-7信用卡业务

    项目编号

    服务项目

    服务内容

    适用对象

    定价依据文件

    服务价格

    备注

    37013

    超限费

    为持卡人提供超信用额度用卡服务。

    华夏信用卡持卡人

    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》银监会、发改委(2014年第1号)

    按超信用额度部分的5%收取。

    优惠价格见优惠服务项目

     

    37014

    滞纳金

    客户未偿还最低还款额收取的手续费。

    华夏信用卡持卡人

    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》银监会、发改委(2014年第1号)

    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%收取,最高人民币2000元或250美元。

    自2015年8月14日开始执行

    37015

    分期手续费

    轻松周转服务费

    为持卡人提供轻松周转服务。

    华夏信用卡持卡人

    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》银监会、发改委(2014年第1号)

    6个月按转账金额的2%一次性收取。

     

    4.优惠服务项目
    4-6信用卡业务

    项目编号

    服务项目

    服务价格

    优惠价格

    备注

    5

    超限费

    按超信用额度部分的5%收取。

    免费。优惠有效期: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

     

        2017年1月1日起新增违约金,具体新增收费项目如下:

    3-7 信用卡业务

    项目编号

    服务项目

    服务内容

    适用对象

    定价依据文件

    服务价格

    备注

    10

    违
    约
    金

    客户未偿还最低还款额收取的手续费。

    华夏信用卡持卡人

    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》银监会、发改委(2014年第1号)

    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%收取,最高人民币2000元或250美元。

    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  如有疑问,可咨询24小时客服热线:4006695577/4008695577。
      华夏银行将一如既往致力于为您提供高品质服务,欢迎您继续使用华夏信用卡。
        特此公告。

    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
   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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